林牧最多算个练家子,他也不怵,但发现白灵会说话之后,他心里反倒没底起来。
这只狐狸是妖灵!
把妖灵当做宠物的人,又会是什么身份?
村里换扛把子了?
他离乡多年,小弟又都是外地来的,只能吃情报不足的亏。如果打听一下,就会知道白家显然不是他能招惹的。
林牧显然不了解邢森的心里活动,否则要笑出声来。
这也算是翻身农奴把歌唱了吧?
邢森心中盘算着:老本行丢了,他只能回到村里作威作福,领着这些上不了台面的东西,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。日子大不如前,心中也没了昔日的宏图大志。
现在却有了希望。
这是一大笔财富啊,他盯着林牧手中的金色。
“这个人应该没到D级,就算加上一只妖兵级的狐狸,也不是没有胜算。”
又是一阵犹豫,欲望终于战胜了理智,邢森决定搏一搏。
他在身后做了个手势。
“上,干他!”
一群小弟得到命令,热血上头冲着林牧两人而来,手中突然多出了五花八门的武器。
身为小混混,随身携带一些西瓜刀和扳手是很合理的事情。
邢森没有身先士卒,掉头狂奔!
傻子才斗殴呢,还不一定打得过。
东西就在手里,直接跑它不香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