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二章大宝玉被抓了
父母还在,若是分家的话,不说别的,单单是别人的白眼都会让很多人受不了,更不用说🗡还会有刑法🄁加身。
越是家世大的,就🚌👿🎤越不太🝱可能🜀⚫🔙在父母生前就分家。
历朝历代中,别说是父母在世,就算是沮丧未满就兄弟分家,都🟔是一个不小的罪名。♂🅨🉅
当然了,老百姓是没人在意,可若⚍是高官勋🗒🛀贵,那就会有人弹劾。
而且大赵朝廷虽然没有命令禁止祖父母父母在,不能分家,但是也有祖父母、父母在世时,🚏💘子孙若分家,务必要告知官府知道,若是不告而分,则罚杖一百!
所以说,🅡☊贾母只要活着,荣国府想要分家,就要经过朝廷,以及族长和族老们的赞同才可以,否则这个家就分不成。
还有最重要的一🀲🀲点就是,这个分家是要在🄡世祖💄🏕🙿父母,父母点头才行,若是长辈不同意,那就无法分家。
荣国府想分家,那无论是官府,还是族中,第一个询问的就会🛓是贾母,只要贾母不愿意,🗡贾赦贾政以及贾琏的想法,🎀就不重要了。
当然了,要是贾母愿意,那就另当别论了。
不止是大赵朝廷是这样规定🏴🞐📕的,💩🔟历朝历代对分家🔗都有着规定。
史料记载,明朝之前,赋税都是按照户数来缴纳的,也就是说,这户人家,不管多少人,只要是一户,就收一次钱。这一制度,在重孝敬礼的朝代都还好说🛓,能够极大激发人们施行大家庭的制度。
毕竟,这样交的钱少嘛。
但在那些财政不济的朝☾代,百姓分家就多少有些无奈🞺🙐之举了。🛓
据说,有的朝代甚至专门设立了部门机构,专司“分家判决🏸”,以便从每一次的分家裁断中收取一定数额的“行政手续费”。
除了明朝,后来的辫子朝也是如此,以清朝律例为例,虽然🏸明令禁止祖父母及父母在世的子孙分家,但在清末制定的《大清民律草案》中却这样规定:凡隶于一户籍者,为一家。父母在,欲别立户籍者,须经父母允许。可见,此规则将人们🞈💏🐷分户籍的最终决定权交给了父母,官方不参与裁决。
若是📮不🗭经过父母允许🜇⛧就私自为家,是为大不孝!
不孝者,杖一百,徒三百里!
也就是说,能😭不能分家,怎么分家,基本上都是父母说了算。不🟔过勋贵人家则是不同,分家是父母说了算,可怎么分,那🛴☽父母就不一定说了算了。